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弘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7月19日获准开业。总部设在北京,注册资本5亿元。
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和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德市紫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如皋市亚雅油脂化工有限公司、天津津鹏世纪实业有限公司、巴菲特投资有限公司、广西开源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南通燃料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共同发起筹建弘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法定代表人:李安民。
公司秉承"简单造就非凡"的文化,认真践行"以客为尊"的理念,"大爱保险,共谋发展"为企业经营理念,致力于向客户提供简单、透明的保险保障产品及投资理财服务。通过产品创新、渠道创新、提高运营效率并减少交易环节,为客户提供最大可比利益,并努力为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和谐安定做出积极的贡献。
问:弘康人寿如果到去世都没得重疾有赔付吗?
答:弘康人寿是纯粹的重疾险,不含身故责任,所以,到去世没得重疾是不会有赔付的。不过,如果保障期内有现金价值,是可以取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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