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精算是指运用数学、统计学、金融学、保险学及人口学等学科的知识与原理,去解决商业保险与各种社会保障业务中需要精确计算的项目,如死亡率的测定、生命表的构造、费率的厘定、准备金的计提以及业务盈余分配等,以此保证保险经营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保险精算通常可分为寿险精算和意外精算两类。
保险精算分为以下两种:折叠寿险精算和折叠非寿险精算。
折叠寿险精算:以概率论和数理统计为工具研究人寿保险的寿命分布规律,寿险出险规律,寿险产品的定价,责任准备金的计算,保单现金价值的估值等问题的学科。
折叠非寿险精算:是研究除人寿以外的保险标的的出险规律,出险事故损失额度的分布规律,保险人承担风险的平均损失及其分布规律,保费的厘定和责任准备金的提存等问题的学科。
收支相等原则就是使保险期内纯保费收入的现金价值与支出保险金的现金价值相等。由于寿险的长期性,在计算时要考虑利率因素。
可分别采取三种不同的方式:
①根据保险期间末期的保费收入的本利和(终值)及支付保险金的本利和(终值)保持平衡来计算;
②根据保险合同成立时的保费收入的现值和支付保险金的现值相等来计算;
③根据在其他某一时点的保费收入和支付保险金的“本利和”或“现值”相等来计算。
保险是以契约形式确立双方经济关系,以缴纳保险费建立起来的保险基金,对保险合同规定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进行经济补偿或给付的一种经济形式。
保险精算又叫精算师是保险公司雇用的数学专业人员,主要从事保险费、赔付准备金、分红、保险额、退休金、年金等的计算。
保险精算是从保险业的发展中不断完善的。由于保险全司的基本职责是分摊风险和补偿损失,所以—般要求保险公司有足够的分散风险的能力。保险公司在定价时都被要求把纯保费(保险成本)和附加保费分开计算.在纯保费部分不能有利润因素,显示保险公司的绝对“公平”,而附加保费则主要反映保险公司的营业费用开支和政府认可的合理利润。
所以只要保险公司有能力分散风险一一能按大数法则大售出保单,保险公司在每张保单上收取的纯保费等于该保单所要承担的预期损失,这就导致纯费率等于损失率。由此可以发现保险定价中确定纯保费的关键是损失率的测算,所以究竟那些风险是可以测算的.哪些是可保损失,损失的可控性如何等等都一直是要求理论界来回答的,这也就是精算学研究的原始问题。
保险精算是利用统计方法,根据经验数据来分析问题和预测未来发展趋势,例如构造生存模型、编制生命表、建立损失分布、费率和准备金的计算(精算数学、风险理论),因此在保险精算发展的很长一段时间,把保险精算称为“保险统计”。
保险精算的计算依据来源于理赔参照表,而这份表格是基于本公司和同行索赔的经验及相关统计数据而制定的。精算师通常分为人身和意外两类。人身保险精算师处理与疾病、健康、自然死亡相关的人寿险、年金险、养老险、残障险和医疗险所承担的风险。
意外保险精算师主要处理人和财产遭受突发意外事件的风险。在一些国家称作普通保险,在美国则称作财产/意外保险,而且意外和责任是相同概念。这些风险包括汽车险、个人住宅保险、商业财产险、职员补偿险、权利险、医疗事故险、产品责任险、雇主责任险、环保责任险和其他责任险。
保险精算核心数据指标体系是指根据全国保险制度相关历史数据,结合保险精算业务的工作实际,研究形成保险精算标准数据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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