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查取证,收集、整理并审核查勘定损资料。
2、到查勘定损通知后,组织客户及有关人员,现场调查取证,核定保险事故的损失。
3、见客户,检查确定财产权利的有效性,查找警察和医院记录,确定责任。
4、查索赔形式和其他记录确定承保范围,对职责范围内所有赔案、代理算赔案进行赔款理算;。
5、客户及代理人合理地解释理赔结论,处理客户反馈的有关查勘定损意见和理赔意见。
6、赔文件整理归档,建立、维护理赔业务数据库和客户风险档案,分析客户风险分布状况,提出风险管理对策,确保理赔信息数据的真实准确。
7、究理赔有关政策、管理制度和实务流程,提出拟定以及修改意见,不断提高赔付的质量和效率。
1、收集与损害赔偿相关的证明、票据、各种资料。
2、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各方当事人或代理人进行赔偿调解。调解次数最多为二次。
3、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
4、调解未成功的,必须填写《调解终结书》,送交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全国保险理赔员的平均年薪为3.6万元,上海、深圳、广州等一线城市理赔员的年薪可达到7-8万元左右。其中,欧美外商独资企业提供的薪酬可达平均薪酬的1.3倍。理赔员薪酬与工作年限挂钩,从业时间越长收入越高。
理赔员到岗前一般需要在柜面或相关服务岗位实习半年左右,从事理赔工作后依照具体环节分为接报案、初审、处理(理算)、调查和后期审核等环节。2011年起各家保险公司对理赔员的招聘主要采用公开招募和大学生集中招聘,就业前一般不需要特殊的职业证书。在基层从事理赔柜面岗位2年以上的可以申请各公司内部组织的两核人员专业资格考试,通过后获取初级核赔员资格。4年后可申请中级核赔师(纳入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体系)。高级核赔师原则上需要报请总公司一级审批。
1、责任认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应对责任当事人作出处罚意见呈送领导审批。
2、根据领导作出的处罚决定填写处罚裁决书。
3、向责任人宣布处罚裁决。
4、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和法律时效。
5、完善处罚的相关手续。
6、执行处罚。
1、在调查阶段,必要时可召集当事人举行听证。
2、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实和收集充足的证据后,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依法作出责任认定。
3、公布责任时,必须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席讲清事故的基本事实和认定责任的理由与依据。
4、告知当事人申请重新认定的权利和法律时效。
从2012年保险公司组织专业资格考试报考人员数字和2009年考试通过人员数字来看,目前无资格证书的主要是市级以下单位工作,日常与客户接触较多,从事工作全面但专业性稍差。初级核赔员多数工作在4年以上,一般在第5年会调入上级单位从事具体岗位任职。一般各地市级均有中级核赔师任职,主要从事案件审批核定工作。高级核赔师相对较难获取,部分省直辖市仅个位数,多从事业务主管和后台审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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