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在出险后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向保户理赔有两种方式:赔偿和给付。
问:如果我们开车撞到了猫啊、狗啊、猪啊、山羊啊等等那种小动物的话,到底哪些保险它是可以理赔的?
答:总共有三个了,第一个叫“交强险”,第二个叫做“第三者责任险”,第三个呢叫“第三者不计免赔”,这三个。
在交强险里面呢,它基本上呢最高只能让你赔2000块钱。譬如说这个狗他买来是3500块钱,那么你自己自掏腰包1500,然后保险负担2000块,这个事情就可以了。
那然后第三者责任险以前跟大家讲过嘛,就基本上是我们现在买譬如30万、50万,那赔一条小狗的话肯定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但要注意,第三者责任险它其实有个免赔率的,譬如说你要赔10000,保险公司出8000,那么免赔率就是20%这个样子。
所以说我们买保险的时候啊,还要额外的买个险,叫做第三者不计免赔条款。这个买了之后的话呢,要赔10000块,保险公司他就得掏出来10000块钱。
根据2000元以下事故快速处理方法,双方在明确责任的情况下,可以自行填写“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现场记录书”后,撤离现场。
由负全责方通知保险公司报案,并根据保险公司的要求,原地等待勘查定损或至指定定损点定损。定损后保险公司应出具两车的“车辆事故定损单”。
拿到“定损单”后,车主可自行选择修理单位或联系4S店人员将车开去4S店,进行车辆维修。
双方车辆修理后,无责方凭“车辆维修发票”和清单及有关材料向全责方索取维修费用。
全责方凭2车的“车辆维修发票”和清单及有关材料向保险公司索赔,理赔一般都由修理单位负责代为处理。
保险公司主要部门分为承保、理赔两块,承保是保险公司资金进口,理赔是出口。理赔部门主要负责客户的报案、查勘、定损、理算、支付赔款工作。
那是表示已经赔付的依据和为什赔偿的原因,保险公司要用来存档,是不会还给你的!如果你需要可以要求复印和借阅,前者方便后者办理手续繁琐。
自杀身亡保险公司不会理赔。《保险法》的规定,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案例:小明被一辆私家车(车是肇事者朋友的)撞倒,造成左腿粉碎性骨折并植入钢板,对方全责并已经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了字。车有三责险和不计免赔险保额共20万。肇事者没掏一分钱,只是说保险公司会负责理赔。我想知道保险公司理赔的项目包括哪些?
理赔:如果上的是全险(交强险、三者、车损、不计免赔等都上了)保险公司理论上讲全赔,但要注意保单后面条款,有些是不赔的,比如超出正常的误工费、陪伴费等、多数公司精神损失费也不赔。
同时,如果没上不计免赔条款的话,是有一定的免赔额的,也就是该赔的全算上以后,有一定的打折。
如果只上三者和交强险,就只赔对方,也就是第三方的损失了,关于理赔如下:
1、保险公司需要凭交通事故认定书、伤者的病例、医疗费发票、构成伤残的,需要伤残等级鉴定意见书等材料确定赔偿数额;
2、保险公司仅在投保人需要承担的赔偿范围内理赔;
3、医疗费、住院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误工费、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辅助器材、器具等费用等项目都在保险理赔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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